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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制定目的
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“租购并举”的决策部署,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,缓解缴存人租房压力,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对租房缴存人的保障作用,制定本《通知》。
二、政策解读
1.本《通知》实施后,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,可提取额度为多少?
答:自2023年5月起,提取额度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1400元。
2.本《通知》实施后,缴存人办理提取的流程和材料有何变化?
答:无变化。缴存人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办理,无需提交材料。若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的,需携带身份证原件。
文章来源: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原文链接:http://gjj.gz.gov.cn/gkmlpt/content/8/8989/post_8989844.html